在原始森林里生活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,不但随时要提防着毒蛇猛兽,就是那些不知名的毒虫,也随时有要人命的可能。
一周的时间就这样过去,南宫家整整搜寻了大半个原始森林,依然没有任何的收货。
终于无奈,停止了对原始森林的搜查,而是转到了周边的小村庄和城镇。
在这一周的时间内,楚云风和南宫晴雅还是过着野人的生活。
食物是半生不熟的动物肉,甚至吃生肉喝动物血。
由于两个人对于水用得非常珍惜,不到万不得已,都不会去喝水。
因为两个人都知道,一但水没有了,两个人在森里那是寸步难行。
没有吃的三天是饿不死人的,没有水三天就能渴死人。
楚云风在闲时,为了防止下雨,用野草编了一个葫芦洞的盖子。
白天可以蔗阳,晚上可以防止毒虫,下雨可以适当的挡雨。
有了葫芦洞的保障,两个人晚上也不那么害怕了,差不多每天晚上都能睡个安稳觉。
一来二去,楚云风和南宫晴雅慢慢的在原始森林中适应了下来。
就连什么也不知道的南宫大小姐,都学会了设计一些简单的陷阱。
当然,两个人也有过无数次的危险,最危险的一次,是遇到了狼群。
那是一个伸手不见五指的晚上,两个人白天吃过的动物皮毛没有处理干净。
结果到了晚上,引来了野狼。
狼对于血腥味很敏感,同样也闻到了肉的气味。
“嗷呜,嗷呜……。”
狼的叫声引来了打量的野狼,野狼越聚越多,围绕着葫芦坑绕来绕去。
还好楚云风早有准备,在葫芦洞口处堆放了大量的树枝。
尽管如此,这些个凶猛的野狼,怎么可能这么容易的就打发走。
野狼很聪明,强有力的爪子,不停的将楚云风堆放的树枝拨开。
眼看着树枝的数量越来越少,楚云风却没有任何的办法。
洞口终于被拨开了,第一头野狼钻了进来。
楚云风早就拿出了匕首,眼睛直盯盯的盯着洞口的变化。
在第一头野狼钻进来的时候,楚云风就挥动了匕首,直接割断了野狼的喉咙。
还没有喘息的机会,第二头野狼就钻了进来。
接着就是第三头,第四头,连续五头野狼,全部被楚云风给干掉了。
洞口并不是很大,五头野狼的尸体已经把洞口堵得死死的。
野狼要想再次进攻,就必须将自己的同伴叼走。
野狼不等同于人类,他们很凶猛和残暴。
根本就不管那是不是自己的同伴,血性激起了他们更加残暴的一面。
第一头野狼的尸体被叼了出去,很快就被自己的同伴吞噬而进,变成了森森白骨。
第六头,第七头......,楚云风也不知道自己连续的杀死了多少头野狼。
南宫晴雅吓得不敢发出任何的声音,紧紧的躲在葫芦洞的最里面。
血水已经浸湿了半个葫芦洞,还好洞是葫芦形状的,血水被阻挡在了第二个扩口出。